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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工程大学面向校内外公开选拔二级学院院长公告
阅读量:1220   发布时间:2024-05-11

武汉工程大学创建于1972年,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,隶属湖北省。1980年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,改由原化工部主管。1998年划转到湖北省管理,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,以湖北省管理为主。2006年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。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,覆盖工、理、管、经、文、法、艺术、医学、教育学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,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,是湖北省“一流学科”培育建设高校。学校在2023软科“中国最好大学”排名中,位列第145位;在US News 2023世界大学排行榜中,世界排名第935位,位列中国内地高校98名。

根据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,现面向校内外公开选拔学术水平高、管理经验丰富的学者担任二级学院院长。具体事宜公告如下。

一、岗位及职数

1.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(人工智能学院)院长1名

2.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院长1名

二、任职条件
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修养;

(二)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高校或研究机构基层工作经历,具备院系或研究机构管理工作经验和能力,具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;

(三)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,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相关政策法规,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学术影响力,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、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或科技奖励获得者优先;

(四)能够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,依法依规办事,团结合作,敢于担当,勤勉尽责;

(五)具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;

(六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,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;

(七)应聘者聘期内须全职在校工作,人事档案关系须转入我校。

三、岗位职责

全面主持学院的行政工作,负责学院发展规划、学科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人才培养、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工作。

四、聘期及待遇

(一)受聘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任协议。首聘期4年,试用期1年,聘期内学校按照中层正职干部进行管理。首聘期满后,根据工作业绩及聘期考核情况,经双方协商是否续聘。

(二)受聘人员的薪资待遇,根据个人业绩情况,按照学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执行。

五、选任程序

(一)个人报名:2024年5月27日前,应聘者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,邮件标题请注明“姓名+****学院院长”。

(1)《武汉工程大学公开选拔二级学院院长报名表》(见附件)。

(2)附件材料目录清单(PDF版本):

①身份证、学历、学位证书扫描件(本硕博)、学信网认证材料(本硕博)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;

②海内外任职证明材料(任职文件或聘书);

③报名表中列举的近五年来的所有科研项目、获奖情况、论文、著作、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、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的证明材料。

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,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,如发现提交材料有虚假,即时取消其应聘资格。

(二)资格审查。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,择优确定面试人选。

(三)履职能力考核、考察。具体安排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。

(四)确定聘任人选。综合考虑个人德才素质,结合面试考核、考察情况,按照人岗相适等原则,学校研究决定聘任人选。

(五)任前公示。对聘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
(六)履行任职手续。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,履行相关任职手续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武汉工程大学

邮政编码:430205

联 系 人:王老师、桂老师

联系电话:027-87905166、027-63498456

电子邮箱:zzb@wit.edu.cn

学校主页:http://www.wit.edu.cn/

武汉工程大学

2024年5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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